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>关于我们>入会须知

入会须知

专委会的委员为单位委员,均为协会的会员。专委会欢迎从事物业维修资金管理、研究及与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社会团体、有关行业组织等加入专委会。

一、入会条件:

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专委会:

(一)拥护协会的章程和专委会的工作规则;

(二)有加入专委会的意愿;

(三)支持协会和专委会的工作,积极参加专委会活动;

(四)具有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;

(五)在专委会的业务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;

(六)有良好的诚信经营、社会信用记录。

二、入会流程:

1.向专委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;(入会申请表

2.经专委会秘书处讨论通过,报协会备案;

3.专委会秘书处建立专委会委员名册,并公告。

三、会费标准

1. 主任委员单位:6000元/年;

2. 副主任委员单位:6000元/年;

3. 秘书长单位:6000元/年;

4. 常务委员单位:6000元/年;

5. 委员单位:2000元/年。

四、会费交纳办法

委员单位每年6月30日前交纳全年会费。凡在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的新委员,按全年会费交纳;7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新委员,按半年会费交纳;每年10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,交纳次年会费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专委会秘书处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1楼2105室              邮编:610015

联系电话:(028)86279883、(028)86279883